推广 热搜:全国客服热线  24小时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服务热线  附近服务网点  全国报修  全国报修网点  24小时服务电话  家电上门服务  附近上门服务网点  全国客服 

男子欲纵火与堂嫂同归于尽,起火后因害怕便与堂嫂一起灭火,法院判了网友怎么看

   更新时间: 2026-10-09 16:10  发布时间: 3小时前   2600
核心提示:山西灵石男子刘某与堂嫂马某系情人关系,双方闹分手后因钱款退还问题发生矛盾,刘某心生怨恨,闯入对方家中,打算放火同归于尽,点火后他因害怕,与堂嫂马某一起灭了火。近日,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刘某与堂嫂马某

山西灵石男子刘某与堂嫂马某系情人关系,双方闹分手后因钱款退还问题发生矛盾,刘某心生怨恨,闯入对方家中,打算放火同归于尽,点火后他因害怕,与堂嫂马某一起灭了火。近日,山西省灵石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刘某与堂嫂马某系情人关系,因刘某与马某的儿子产生冲突,马某提出终止关系。刘某便让马某退还多年来为其花费的钱,但马某只同意退还一半。刘某一气之下,产生了用汽油放火与马某同归于尽的念头。2026 年 1 月 14 日下午,刘某携带事先准备的工具,骑车到马某住处,翻墙进入后院后通过地下室进入马某的卧室。二人发生争吵,刘某打了马某并摔坏了她的手机,之后将一桶汽油倒在卧室空地上。在火着起来之后,刘某因害怕后悔,便和马某跑出卧室,后用水一起将火扑灭。案发后,刘某主动报了警并在原地等待,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主要犯罪事实。

马某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请求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从重追究刘某刑事责任,并要求刘某赔偿医疗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各项费用 13 万多元。

灵石县人民法院认为,刘某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并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系犯罪中止,但因造成一定犯罪后果,依法应当减轻处罚;刘某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近日,灵石县人民法院判决刘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赔偿马某人身损害损失 2300 多元。

记者:顾元森,郑芮

校对:陈佳

编辑:灵灵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整理收集,因本信息而引起的争议和权益问题可联系(侵删联系hh313la#QQ.com)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删除,谢谢
反对 0举报 0 收藏 0 打赏 0评论 0
 
更多>同类资讯频道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频道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使用协议  |  版权隐私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鄂ICP备2020015483号-5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整理收集,因本信息而引起的争议和权益问题可联系(侵删联系hh313la#QQ.com)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