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件垃圾新规实施:清运费处置费不再向居民收取,上门短驳费实行市场定价具体怎么回事
更新时间: 2026-10-02 16:10 发布时间: 57分钟前
3390
核心提示:昨天起,《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正式施行。新规明确,清运服务单位和物业企业不得向居民收取大件垃圾清运费、处置费,居民仅在需要上门短驳服务时承担相应费用,具体费用由市场定价。清运费处置费全面免收《上海市大件垃圾管理办法(试行)》由上海市绿化和市容管理
免责声明: 本站部分内容来自于互联网整理收集,因本信息而引起的争议和权益问题可联系(侵删联系hh313la#QQ.com)将在第一时间核实删除,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