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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察】道交法修订草案拟上调电动自行车限,超速困局如何破解?到底是什么回事

   更新时间: 2026-08-27 20:08  发布时间: 36分钟前   1130
核心提示: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从15km/h调整为20km/h,并且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不得超速,引发热议。现实中,电动自行车超速已成普

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6年8月25日,道路交通安全法修订草案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初次审议,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的最高时速限制从15km/h调整为20km/h,并且明确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在道路上不得超速,引发热议。

现实中,电动自行车超速已成普遍现象,甚至相当一部分驾驶人并不清楚15km/h的限速。《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八条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15km/h"。该规定自2004年5月1日实施至今未变,各地方交通法规也据此执行。

“本次立法修订,认识到了15km/h是人力自行车骑行的平均速度,并非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这是立法的进步。”清华大学交通研究所副所长杨新苗告诉界面新闻,如果把非机动车道上的电动自行车的速度限制在15km/h以内,其实际平均速度只有12km/h左右。电动自行车跑得比人力自行车还慢,这与大众认知的常识冲突。

虽然法律已有明确规定,但道路上几乎难以见到以15km/h速度行驶的电动自行车,究其原因,是法律规定与大众出行需求的割裂。因此,尽管从1997年起,针对电动自行车生产的国家标准均规定了最高设计车速,但企业为迎合市场需求,违规或钻法规标准漏洞生产经营,只需经过简单改装操作,电动车便能轻松达到60甚至80公里的时速。

电动自行车限速多少才合理?

“电动车开20码压根就送不了外卖,送外卖的车最慢都得50码。”一位在北京工作的外卖员向界面新闻表示,“我们也不想骑那么快。现在价钱压缩得太低了,就靠单量往上堆。配送时间给得也紧,再让我们骑那么慢,那就根本赚不到钱。”

而在日常主要靠人力自行车出行的吴俊看来,对电动自行车限速刻不容缓。回想起与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的那个雨天,她仍然心有余悸。一个月前,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着自行车,为躲避路面水坑微微偏转车把,没有注意到后方一辆电动自行车疾驰而来。对方虽紧急制动,仍重重将她撞倒。吴俊后脑勺磕向地面,瞬间意识恍惚,她想要挣扎起身,身体却完全不受控制。

“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行驶得太快,几乎没有声响,从后方接近时很难注意到。”吴俊对界面新闻说。

事实上,2025年12月1日实施的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规定,限制电动机在输入电压最大时车速不超过25km/h,并且严禁厂家预留任何改装接口。这一新国标被视作从生产源头化解电动自行车超速乱象的根本举措。

但新国标实施3个月后,央视“3·15”晚会曝光,多直播间电商主播们公开宣扬自家的违规超标电动自行车性能,并且这些违规电动自行车可以随意租赁。另据大河网3月的报道,一位电动自行车门店工作人员透露,部分品牌店自称有新国标车,但实际生产过程中并不一定按新国标生产,“有的用的还是两轮轻便摩托车的合格证”。也有外卖员向界面新闻证实,新国标实施后,“超速车”仍然有购买渠道,甚至“也不用改装,时速就能超过25码”。

再加上新国标实施前大量的老款车存量,电动自行车仍在“狂飙”,道交法15km/h的限速规定俨然成为“国王的新衣”。界面新闻在北京街头观察到,驾驶电动自行车未戴头盔、违规载人、未按规定车道行驶这几种情况均会被交警拦截处罚,但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几乎不会受到执法约束。

此前一位交警接受界面新闻采访时表示,日常生活当中使用的大量电动自行车超标,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存在“认定难”“执法难”。他表示,如果不涉及交通事故,一般不会去鉴定电动车是否超标。只有电动自行车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如死亡事故、醉酒驾驶引发事故且影响恶劣时,才会对车辆进行鉴定。

为破解电动自行车管理难题,北京、天津、上海、广州等多地均已出台非机动车管理条例或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对电动自行车最高行驶速度划定红线,但超速的深层“病灶”并未就此消除。

2025年6月30日,珠海市人大常委会通过修订后的《珠海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其中明确电动自行车、助力自行车以及其他有动力驱动装置的非机动车均不予注册登记,禁止在道路上行驶。这套被外界视作“一刀切”的制度设计,从根源上消除了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超速行驶的可能性。

而在杨新苗看来,想解决电动自行车超速乱象,根本还是要让电动自行车回归“自行车”的属性。在中国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条例》中,电单车(motor cycle)指不论是否附有侧车的两轮汽车。中国香港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2020年6月19日讨论文件《检讨电动可移动工具在香港的使用》中,将电动辅助单车纳入电动可移动工具,且仅指装设一个辅助电动马达及只以辅助脚踏模式驱动以减轻脚踏用力的电动辅助单车(或三轮车)。只会在使用者踏脚踏时提供机动辅助,当达至某一速度(一般为25km/h)便会中断机动辅助。

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将电动自行车(electric bicycle)定义为“以车载电池为能源,实现电驱动或/和电助力功能的两轮自行车”。这意味着无论是设计偏向两轮轻便摩托车的电驱动自行车,还是只会在使用者踏脚踏时提供机动辅助的电助力自行车,均被纳入电动自行车的定义范围。

杨新苗认为,我国数百个城市将在2029年前完成电动自行车法规修订,应区分管理电驱动型电动自行车和电助力自行车,给电助力人力自行车待遇,才能迈出从治标到治本的关键一步。“只要在一个城市出现,就会引领全国城市进入骑行新阶段,出现绿色交通城市的百舸争流。”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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