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西部航空发布通报称,PN6333深圳-济南航班在地面登机阶段,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突然出现冒烟情况。机组人员立即启动应急处置并迅速扑灭烟雾,同时组织旅客有序离机,充电宝冷却后已安全转移,现场安全可控。

通报称,该事件无人员受伤、未对飞机造成任何损伤,不影响后续航班运行,随后机组重新组织旅客登机,航班已于11:45顺利起飞。
此外,西部航空提醒,在乘机出行时,优先选择不携带充电宝,如需携带,按照符合“3C 认证”等相关要求检查随身携带的充电宝,同时避免在登机前使用设备造成过热。
事实上,近期还有类似事件发生。10月18日,国航发布通报,对当天CA139航班在飞行途中发生的锂电池自燃事件进行了说明。
通报显示,由杭州飞往仁川的CA139航班,一名旅客存放在行李架上手提行李内锂电池自燃,机组按程序立即处置,未出现人员受伤。为确保飞行安全,飞机已备降上海浦东机场。国航已调配飞机继续执行该航班任务。

6月28日,由于此前旅客携带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民航局发布紧急通知。通知称,鉴于今年以来旅客携带充电宝等锂电池产品机上起火冒烟事件多发,且多个头部品牌充电宝因电芯安全风险召回多批次产品,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撤销或暂停相关厂家3C认证,为保障航空安全,自6月28日起,禁止旅客携带无3C标识、标识不清晰、被召回型号或批次的充电宝乘坐境内航班。
根据民航局规定,旅客携带锂电池产品乘机,也有严格的要求。如随身携带,额定能量不能超过100Wh。如超过100Wh但不超过160Wh,经航空公司批准后方可携带,但不得超过两个。如大于160Wh,严禁带上飞机。乘机过程中应关闭所携带的锂电池设备电源,防止设备意外启动;单个备用电池采取独立包装,做好电极保护,防止其因摩擦、碰撞、短路引起自爆自燃。
此外,8月15日起,移动电源锂电池3C认证新规将正式实施,根据规定,所有未取得3C认证的充电宝、锂离子电池及相关产品,将不得继续生产、进口或销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