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生态环境法典草案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从法治层面表明中国积极参与气候治理的立场。
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举行记者会,发言人黄海华介绍立法工作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澎湃新闻注意到,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将于9月8日至12日在京举行。其中,生态环境法典总则编、生态保护编和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拟提交二次审议。
2025年4月,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对生态环境法典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黄海华介绍,根据各方面意见,总则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立法目的、生态环境的定义等基本规定;二是,充实完善生态环保督察、司法保障的内容;三是,增加“三水统筹”的规定;四是,完善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生态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五是,完善相关生态保护补偿制度等。
同时,生态保护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与现行法及正在制定或修改的法律草案做好衔接,进一步调整、简化、完善;二是,对城乡绿化提出健康、安全、宜居的要求;三是,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的内容;四是,增加高原、西南岩溶地区、荒漠生态系统的针对性规定;五是,进一步完善水资源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规定;六是,明确在自然保护区内可以实行季节性差别管控措施。
此外,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作以下主要修改:一是,完善绿色低碳发展的一般规定;二是,增加鼓励再生材料推广应用、支持消费品以旧换新的内容;三是,明确国家建立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并强化数据质量管理等。
黄海华介绍,本届以来,吕忠梅、孔菲菲、李莉等全国人大代表领衔提出了关于编纂生态环境法典(环境法典)的议案。王天琦、苗伟、王树新等19位全国人大代表积极提出相关建议,“在议案建议办理过程中,我们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对于代表对法典草案提出的具体修改建议,认真研究,能吸收的尽量在法典草案中吸收体现。”
黄海华表示,今年4月30日至6月13日,前述草案在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期间,共收到3154人次提出的11176条意见。此次征求意见的时间从一般的30天延长到45天。同时,法典草案还印发40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征求意见;通过代表工作平台征求全国人大代表意见,并向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发函征求意见,邀请部分全国人大代表参加座谈、听取意见。
“目前,在应对气候变化、碳达峰碳中和方面尚未制定专门的法律。”黄海华表示,编纂生态环境法典,就此作出一些原则性、引领性规定,将为今后我国相关法律制度建设和实践发展明确方向、奠定基础。因此,绿色低碳发展编草案专设“应对气候变化”一章,围绕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国际合作等方面,对应对气候变化的工作方针、管理体制、协调机制、基本制度、支持措施等作出规定,从法治层面表明了以中国方案积极参与和引领气候治理,推动构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的坚定立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