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信宣传说一种含再生新材料的化妆品可以去眼袋,我母亲花38890元买了好几组使用,结果没什么效果……”8月25日下午,家住西安城南的刘女士致电华商报新闻热线称,老人虽已感觉上了“夸大宣传”的当,可由于缺少证据,维权犯难。
企业微信上购买化妆品
刘女士称,其母亲70岁,退休后常通过微信公众号查看养生知识、做饭窍门等内容。今年3月,一些公众号里开始出现情感类的内容,老人以为这些情感内容是专门写给自己的,甚至因此与公众号产生了“情感联结”,并顺着引导添加了相关的企业微信,而“这些企业微信联系人每天会发送大量植入去眼袋广告的链接,久而久之,老人就动了心。”
“有一个‘美娇护肤’的企业微信,向我母亲极力推销一款去眼袋产品,宣称其眼袋修护只需60天,效果能维持10-15年不反弹。”刘女士称,为增强可信度,对方还强调产品中含有再生医学材料磷硅酸钠钙,称其能促进细胞有序生长、实现组织原位再生,长出和原组织皮肤一样的新组织,结果母亲就信了,在今年5月中旬到8月初,先后5次以“先交定金、再快递到付”的方式,在该企业微信推荐的一个叫“鑫鑫”的个人微信处购买了38890元的某品牌去眼袋套组。然而,母亲在使用完后,眼袋问题毫无改善。随后才开始意识到不对劲,可又不知道该怎么维权。
无证据维权难 律师支招
“亲,就这样的效果,不到30天你肯定得谢我”“7-10天加速代谢,淡化色素暗沉;10-28天瓦解脂肪、消除水肿,眼袋变小;28-45天提拉紧致,抚平皱纹;45-60天眼周抚平,尽显年轻态”……记者从刘女士提供的微信截图看到企业推送的内容。
老人所购的去眼袋化妆品,经了解确系正规商品。但由于老人未通过正规平台购买该产品,且又未保留相关交易证据,因此维权并不容易。
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资深律师黄越岭认为,即使老人目前掌握的证据不足,但依然有办法尝试维权。如查找银行转账记录、微信支付详情或支付宝账单、信用卡对账单,由于这些电子支付记录通常会有商户名称、订单号、支付时间与金额,故可最大限度地收集支付记录。
同时,还可找到所收到的化妆品实物、包装盒及说明书等,上面可能有生产商的信息、品牌和批准文号,然后仔细回忆购买过程中是否与企业微信中的“客服”或“专家”有过电话、语音或文字沟通,保留对方提到的品牌、产品功效、公司名称等关键信息,在此基础上联系对方,再通过电话沟通来固定销售事实、宣传内容等证据。
获得相关证据之后,便可在企业微信内,尝试找到该广告链接的推送来源(如某个企业号或公众号),查看其资料页是否有投诉举报入口,然后通过官方客服渠道进行投诉,或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此外,老人在获得商家的准确名称和地址后,还可考虑提起诉讼来维权。
(原标题为《微信上买近4万元化妆品 老人想维权难在哪里?》)